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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台灣的基金會留紀錄 - 8個版本的基金會名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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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:編撰台灣基金會名錄

對象:國內外第三部門組織

喜瑪拉雅基金會成立後,第一個業務是編輯、出版基金會名錄。台大教授馮燕以為,這是喜瑪拉雅彰顯中立角色的基石。日後它提供資訊、資源平台,在台灣「第三部門」建立超然崇高地位,逐年編撰「基金會名錄」功不可沒。

何謂第三部門?基金會組織究竟該稱NGO或NPO?長期研究公民社會議題、也是喜瑪拉雅資深顧問的中研院社會所長蕭新煌說,兩者本質一樣,只是,「對政府來說,基金會是『非政府組織』(NGO);對企業來講,基金會是『非營利組織』(NPO)。英國則統稱『志願團體』,淺顯易懂。後來學界共識是,概稱『第三部門』,就不致因名稱相異產生混淆。」

喜瑪拉雅基金會出版名錄前,台灣非營利組織已如雨後春筍;但由於登記許可分屬不同機關,遂無從統計實際數量。

台灣到底有多少基金會?其中組織活動力較強、基金規模較大者有哪些?各基金會基本資訊、人力配置、相關服務及出版情況如何?……喜瑪拉雅希望能做系統化的整理。

這一做,就是多年,共編製了8本實體名錄(見表1)。2005年後,則轉為線上查詢系統。

台灣首見基金會名錄

1991年10月,第一本《台灣地區基金會名錄》問世。當時由於喜瑪拉雅團隊成立未久,人手、經驗不足,故與中華徵信所合作編輯、發行。

「當年派人到各地方法院,一個個手抄資料回來。至於各基金會主要從事哪些服務?主要捐贈對象為何?……幾乎沒人可確切回答。」曾任基金會助理執行長的高永興,1998年入會工作,參與後來多本名錄編輯,也聽說過當年的「辛苦勞役」。

這本名錄處女作,耗時一年多,千辛萬苦蒐集到近千家資料。其中7百家較完整,另2百多家只有名稱與地址。

喜瑪拉雅基金會在序文中,開宗明義刊述編輯感言:

一、主管單位多頭馬車,許可標準不一。

台灣財團法人基金會主管機關,分屬中央部會及縣市政府局處(迄今如此),多達22個;即使有多年市調經驗的中華徵信所,處理資料整編時,仍感困難重重。

二、台灣基金會間,缺乏橫向聯繫。

國內基金會財力、人力、經驗多有限,而想做、應做的事太多。基金會間如能加強聯繫,尤其旨趣類似的組織攜手合作,公益事務應更能發揮。

三、政令收放不一,後繼者裹足不前。

政府一面訂立優惠稅法,鼓勵成立基金會,另又放話要查察企業藉基金會逃漏稅。這不免讓有意創立者躊躇,也混淆社會大眾對公益事業的觀念。 喜瑪拉雅期藉由名錄,幫創立者和捐款人建立信心。

四、反映不合理法規,期使中央主管機關協調修改。

主管機關多頭馬車,法令也缺乏彈性。例如,營利事業捐贈不得超過所得總額10%,既不准遞延至下一年度,也不能由上年度扣回;又如,基金會活動支出,不得低於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經常性收入的80%。

喜瑪拉雅以為,利率常有變動,有些業務礙於客觀條件,必須延後執行,基金孳息運用宜更具彈性。

放眼國際,追求創意

五、基金會服務地區應放眼國際,服務項目也應更具創意。

喜瑪拉雅在整理資料時發現,台灣多數基金會聚焦在濟貧及慈善救助,且地域以本鄉本地為主。然而,要能放眼國際,才能真正傳送「台灣經驗」,且不能只著眼於現在的救助,還應關心未來議題。

此外,舉凡政策研究、民意調查或「智庫型」組織,都有助影響國家及人類社會未來發展。喜瑪拉雅希望藉名錄問世,鼓舞更多「創意型基金會」設立。

喜瑪拉雅在序文中展現企圖心,第一本名錄即有一半篇幅,探討現況、法令、法規,及文化教育、慈善福利、學術研究、產業發展、政治民意等。真正的名錄及索引,以「附錄」形式置於書末。

第二本名錄《基金會在台灣──名錄與活動》,1994年出版。

第三本編於1997年1月,書名《基金會在台灣》,是收錄基金會家數最多的一本,共載錄了1,595家。

1997年開始,喜瑪拉雅活動力增強,同年11月出版第四本──《台灣200家主要基金會名錄》,此書名後來就一直沿用。

同一年出版兩本名錄,主要鑑於「國際化」需求。

誠如喜瑪拉雅1991年呼籲國內非營利組織走向國際,到了1997年,台灣基金會已在國際舞台露臉。例如,「慈濟」每年國際救援支出達數千萬美元,「慈濟人」幾乎遍及世界各角落;「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」推動認養國外貧童;「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」每年獎助海外學者有關漢學及台灣研究計畫;「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」不但參與「美國福特基金會」活動,贊助「日本國際交流中心」推行「亞太地區新興民間社會」研究計畫,也金援「亞洲公益論壇」在曼谷舉行「支持亞洲非營利部門國際會議」。

中英對照,參考價值更高

台灣基金會的腳步邁向國際,前3本名錄只有「中文版」,不利國際交流。然而資料本已蒐集不易,英文資料更難取得。於是喜瑪拉雅先從大型或高知名度基金會著手,首度編印200家名錄「中英對照版」。寄出的問卷,回收率近80%,與前幾年沒人理的景況大異其趣。

高永興記得,200大名錄在記錄慈濟基金規模時,國字版19億元正確無誤,阿拉伯數字卻誤植為190億,慈濟特來函要求更正。「雖然誤植很不好意思,但也表示我們出版的名錄,大家看得很仔細。」

1999年出刊第五版,擴大成《台灣300家主要基金會名錄》。高永興認為,這是一個分水嶺。「過程中由多位學者專家共同討論、審查、評分,過程嚴謹,正確性更高。」

歷年參與名錄審查的學者有蕭新煌、馮燕、江明修、官有垣等,喜瑪拉雅則由正、副執行長參與。

1999年版的300大名錄,由蕭新煌主持,從初審、複審到決審,把關嚴格。

初審從1,649家母體中,依基金規模、活動力、知名度等,初選450家。然後以問卷調查,蒐集更新、更正確、更完整的資訊。 複審由學者專家負責,針對初選的450家進行討論,並訂定審核標準。

參與複審的馮燕記得,當時對何謂300大,討論、爭執最久。「什麼才是『大』?貢獻大還是知名度大?或者有錢才是老大?」最後是以基金規模為主、知名度為輔,定義所謂的「大」。 蕭新煌後來決定,基金數額在千萬以上者,優先列入300大;千萬以下者,若其組織活動力、社會知名度和業務目標獨具意義,也將其列名。

基金規模大小無可爭議,知名度判定,則蒐尋報社資料庫,查詢被報導的篇幅及次數;貢獻雖不列入「大」,但得以「專家效度」評鑑,作為加分項目。如果複審過程中,評審覺得某些基金會該入選而未入,可為之個別申辯。

入選者各具條件與意義

這次複審還加入一項特別條款,就是剔除「剛果」(GNGO,官設第三部門)。但其中如有特殊貢獻者,則置於主名錄後的「特殊類型基金會」。例如「海峽交流基金會」,1997版進200大,1999版就歸於特殊類型。

決審則是於初、複審名單中再次過濾,如組織資訊不足,就會在決審中遭淘汰。

最後入選的300大,蕭新煌以為具備幾個特質:

一、財力不凡。

基金超過10億的有9家,介於5千萬和1億間的有52家。而300大的基金總額,佔1,649家母體數的56.6%。

二、獨立基金會居多。

所謂獨立基金會,指「特定個人捐贈」和「社會大眾捐贈」,共157家,佔6成;由特定企業捐款的企業型基金會也不少,有83家,約佔3成;其餘1成,則是與政府相關的基金會。

三、文教掛帥。

300大中,文化教育類型佔6成,社福慈善類居次,再則是醫療衛生,經濟發展、環境保護殿後。

四、解嚴後如雨後春筍。

解嚴後才設立者達65.6%,尤以1987~1996年間為高峰。

五、台北市是基金會中心。

1,649家母體中,有1,119家設在台北市;300大中,又有223家在台北,佔3/4之多。

六、運作型基金會佔絕大多數。

西方的基金會,依活動功能概分為運作型與贊助型,但「台灣9成以上都是募款做事的運作型基金會」,蕭新煌笑稱:「我們是典型的操勞型。」

反映社會發展趨勢

純粹贊助型基金會,在台灣可謂鳳毛麟角,例如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、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。

往後的2001、2002及2005年版名錄,不但都是中英對照版,且大體按1999年建立的審查標準遴選。不過,由於另起「特殊類型基金會」,因此所謂300大是泛稱,名錄中基金會總數多超過300家。

名錄雖以「大」為編制原則,但其中也有些例外,令參與者印象深刻。

曾筠凊曾任基金會副研究員,參與過2001、2002版的編撰。她提及,有些基金會規模不大、知名度也不高,但對社會發展有特殊意義,也會被選入。例如「罕見疾病基金會」,及提倡醫療資訊透明化(如用藥註明成分、副作用)的「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」。

高永興則對2001版選進的「西田社布袋戲基金會」,及2002年被列入特殊類型的「東勢義渡社會福利基金會」,印象深刻。

即以東勢義渡來說,登記日期為1953年3月,但組織早在清朝成立。道光13年,由四鄉鎮67位善心人士,捐資成立(大甲溪)義渡會,如今已180多年,可謂台灣歷史最悠久的慈善組織。 清代台灣各河川渡口偶有惡霸船伕,輕則調戲良家婦女,重則劫財害命,造成不幸傷亡。因此地方鄉紳組織「義渡」船隻,慎選良民為船伕,免費渡河,以嘉惠鄉民行旅。往後橋樑陸續興建,義渡逐漸功成身退。

東勢義渡得以成功轉型為慈善型基金會,並延續至今,與董事會「血統」有關。當年67位捐款人的芳名,刻成一塊牌位寄奉廟中,每年均請出祭拜,接受後代追思。也許是受這種「祖德流芳」風氣影響,義渡會歷屆董事,幾乎都是當年捐款創建義渡的善士後代。

曾參與名錄審核的政大第三部門中心教授江明修舉例,也有完全未設立基金的基金會入選,例如「學術交流基金會」,就是標準的「專家效度」評鑑,得以入榜。

「學術交流基金會」成立於1947年,主要業務在執行傅爾布萊特交換計畫,協助台美兩國學者、研究人員,從事學術、文化交流。

猶如第三部門普查報告

每屆編撰名錄,透過問卷、電話訪問,將集結的資料再整理、分析,猶如台灣第三部門的普查報告。

例如1999年,類型比重依序為文教、慈善、醫療、環保;2005年加入複選項,便有兩個新類型闖入前幾大,使得發展順序更易為文教、慈善、文化藝術、醫療、社區營造、環保。顯然,文化藝術及社區營造議題,日受重視。

對同業來說,這類普查資訊也深具價值。

富邦慈善基金會首任執行長陳藹玲記得,當年富邦想設獎學金,不知從何著手,喜瑪拉雅名錄幫了大忙。「我們翻查全書,發現沒有組織提供『原住民獎學金』,便選定了這項。」

2005年之後,網路風行,加上喜瑪拉雅公益資訊中心廣被使用,需要任何名錄都可在該網站蒐尋,於是不再編製實體版。

主持多回名錄編撰「大業」的蕭新煌說:「初時被放進來,許多人都有點怕怕;後來被放進來,大家都覺得是種榮譽。」從索求資料被拒,到以入榜為榮,顯示基金會名錄的社會身價節節高升。「基本上,這系列名錄就是台灣NPO的輪廓。」蕭新煌說。

馮燕亦認為,這系列名錄意義深遠,「簡言之,它們具體描繪出台灣邁向『公民社會』的歷程。」

【表1】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名錄沿革

《台灣300家主要基金會名錄》 (2005年)

《台灣300家主要基金會名錄》 (2002年)

《台灣300家主要基金會名錄》 (2001年)

《台灣300家主要基金會名錄》 (1999年)

《台灣200家主要基金會名錄》 (1997年11月)

《基金會在台灣》 (1997年1月)

《基金會在台灣──名錄與活動》 (1994年)

《台灣地區基金會名錄》 (1991年)